既然原本就是遊戲,我也就能夠理解,為何本片的「法庭戲」搞得跟「推理劇」一模一樣了。在長期的(不認真)觀看之下,我發現我們華人世界和倭國的創作都一樣,沒有幾部像樣的「法庭戲」可言。即使外表看來是所謂的法庭攻防,實際上,若將場景換作是幾個意見不同的刑警(或偵探)在互相辯詰,完全不會影響該劇的主軸表現。連當年紅透倭國和日本的木村拓也《Hero》,我們也同樣見到劇中的檢查官整天忙著「找嫌犯」,好像完全都不用準備上法院的哩!
越淮為枳。由於我們的文化中從來就沒有「法制」的土壤,因此所謂的法庭戲,也只能看著它們退化成為「追查真相」的推理戲吧。
2016.4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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