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一本老書了,不過直到步入中年的我,最近才有緣一讀。這是商務印書館的簡體譯本。
本書是一位美國人類學家,在二次大戰後期,為了配合美國政府在戰後處理日本的決策,所作的一本日本民族的分析與介紹小書。——正因為這是寫給美國人看的,所以貫穿全書是帶著「美國本位」的觀點,也就是拿著曖昧不明的「我們美國文化」來比較「他們日本文化」,嚴謹性並不充分。即便如此,本書仍然對於最初的入門分析,具有非常大的啟發意義;因為這不過是本「給人類學圈外人士的速成手冊」吧。
作者 Ruth Benedict 在這本書中,提出日本人社會中最重要的,是所謂的「恥感文化」。每個人應當說什麼作什麼、不應該說什麼與作什麼,都有種「各安其份」的集體主義的建構。一當某人踰越這種規範,整個社會將對此人加以無形的壓力,令其感到「羞恥」,好讓整個社會重新復歸平衡。與此相對應的,美國因為基督教信仰,而使社會上人人帶有「原罪」。這是美日兩方對於「社會道德」的基本不同——日本的道德基於社會的「各安其份」,以「恥感」約束個人;美國的道德歸於「上帝」,以「原罪」約束個人。
讀到這一段,帶給我個人不少的啟發,但卻有更進一層的解釋。我相信,日本的這種社會恥感規範,係來自於他們長期以來的「封建社會」(非貶意)的重大影響——來與中國社會作個比較便十分清楚了。傳統中國,絕對不是對岸早些年所講的「封建結構」,上古的秦始皇曾廢過了一次「封建」,至宋代再度將傳統中國的封建給完全根除掉了。而所謂的「封建」,正是孔子那個年代所追求的那個世界︰「君君、臣臣、父父、子子」,也就是本書所謂的「各安其份」。每個人在這個社會所構建的階層裡,該怎麼說、怎麼作,都有一套完整的「規範手冊」︰儒家的《禮》。沒想到,這套「大同世界」並未在孔夫子的眼下發展,卻隔海到了倭島繁盛與開花。
舉個例子。在日本的小學生教材裡,《忠臣藏》故事賦予了強烈的道德意義︰一位志士,當自己的「直屬主公」與其上的「最高層君王」的盡忠行為有所相悖時,他應該如何才能破解這個矛盾呢?而在中國,早在這一千八百年前也發生了「田橫五百義士」的故事——然後就此成了絕響。可見得封建社會,中國文化老早就將它拋棄,而日本卻珍惜保留到了近現代。
此外,本書還提到一點,也解開了我長期以來所未想到的問題,仍是「中日文化之別」的一項重點︰家族的觀念。(所以說,我也跟作者一樣,是在作「文化比較」這檔子事……)在傳統中國,「家族」是以父系血統為基礎的共同體;而在日本,家族的定義比較狹隘,是以「直系血統」為基礎。
比方說,當一對夫婦雙亡之後,所留下來的遺孤,在社會所同意的規範之下,究竟是由誰來扶養。毫不意外,此時當由孤兒的「祖父母」來照顧,這完全合於生物特性。但是,當祖父母已經不在時,下一個扶養順位,就出現中日文化之間的不同了。在我所熟悉的中國環境中,旁系親屬(叔、伯、姑、姨、舅)負責收養,某種程度而言都是天經地義的事;被收養的孤兒與收養的長輩,可以維持原有的稱呼。然而在日本的文化中,叔伯姑姨舅對此是「完全沒有義務」的(也因此我才看懂《螢火蟲之墓》的親屬關係了……),使得未成年孤兒在不同親戚之間到處流浪成了許多創作故事的設定;若收養者與孤兒有了真實的情感,便需要再經過一道法定的「擬親關係」了。
因此,我也就瞭解到了,為何日本一向對於「長子繼承」這件事的重視程度,幾乎達了「神聖」的層次。只要長子繼承了父親產業,其餘諸子,除非再遭逢特殊變故,否則基本上就不屬於其父親這個家族的骨幹成員、而永遠處於旁支(因此才有「長尾景虎」無論如何都要成為「上杉謙信」這回事,為的就是要「合法」繼承……)。若要歸因於其更深一層的社會結構,應該就是日本式的封建,與中國古代封建的比較上,家族的「規模」大小完全不同所致。光看王莽世家、與謝安世家就知道了,「非嫡」、「庶出」完全不是問題,能力才是重點。
最後,本書還提到另一則日本對佛教的信仰問題。除了文字相同之外,日本民間對佛教的看法,是當今一切自稱「信佛者」所單獨擁有的︰人一死就「成佛」。而「輪迴」、「果報」,這些在日本文化中是從來不存在的。這些都是我先前未曾留意到的有趣現象。
十分值得一讀的小書。
2016.3.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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