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看完第一堂課的視頻,由 Dr. Christine Hayes 在耶魯所開的課。
〈舊約〉一名,是相對於後來〈新約〉編輯出來的名稱之後,所作的一種「貶稱」?嗯嗯,以後我要要求自己將〈舊約〉一名改口為《希伯來聖經》了。
學問思想進展,有所謂的「守、破、離」三個階段。過去我和歐陽叔叔閒扯淡時,最愛拿《希伯來聖經》中,抄襲了其它民族的古神話一事來消遣——這是「破」的階段。如果要再更新一步,我應該要督促自己「重新欣賞」這段抄襲與適應背後的心理意義。
正如這位教授所言,在西亞文明(以及其繼承者的希臘文明)中,神話裡的超自然神明是很「粗鄙」的,所以〈大洪水神話〉的主題中,諸神的決策與判斷都沒啥深刻含意。而在猶太文明中,他們則是超前時代,為神話賦予了「人間道德」的種子在裡頭,具有思想上的革命意義。
趁自己的工餘之暇,繼續看下去……
20161.2
舊約全書導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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