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剛將這部讓李奧納多皮卡丘(Leonardo DiCaprio)獲得影帝頭銜的《神鬼獵人(The Revenant)》給看完了。片子很長(將近兩個半小時),我分了兩三次才看完。不過正如它所獲得的票房,本片我覺得不錯看。
但看到一半的時候,我才想到了奧斯卡「演員個人獎項」這回事。眾所周知,皮卡丘先生演戲演很久了,若說他的演戲能力不足,我覺得沒什麼人會相信。應該說,在米國好萊塢這種競爭性(無論是內部或外部)超級強的環境中,只要能在當中打滾這麼久仍能持續演戲高峰的,任何演員的獲獎,都是合理的。但僧多粥少之下,名額還是有限,所以假如影劇學院不是搞黑箱的話,此時我認為某人的獲獎與否,只有「令觀眾產生神入(Empathy)感受的強弱程度」這一項因素了。
就像當年的「莎莉賽隆養胖自己獲得影后頭銜」一事,可以讓評審們心中湧現「正咩變胖恐龍」的不捨情緒,就足以獲獎。而前幾年,「丹尼爾路易斯喚起米國人對林肯的崇拜」,可以讓評審們眼前浮現「阿米粒堅也是一個偉大國家」的幻象,便能讓主角抱回一座小金人。
這回,皮卡丘先生先是被灰熊啃到只剩半條命,後來又憑著強大的意志力,在紅血狀態之下不斷地遭到大自然嚴寒與敵人追殺之下,奇蹟式地獨自一人返回營地,並且反過來萬里追殺仇人,這麼一長段漫長與不合理的過程,確實能夠使觀眾(評審)的心裡不斷地在驚訝哀憐緊張抒緩等情緒振盪(我覺得本片最令我印象深刻的,是李奧納多被熊直接生啃的情節……),所以便讓這位演員終於獲得他生涯的最高榮譽。
所以,劇情的合理與否,不重要;演員演技的客觀或量化評分,也不重要。只要能抓住評審的心,就足夠了。
2016.11.27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