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本《WTF(什麼鬼)?!一趟不可思議的經濟學之旅》是由美國學者「彼得.利森(Peter T. Leeson)」所著,內容是解釋幾項歐洲歷史上曾經出現過的怪異習俗,若以經濟角度分析來看,在當時當地的情境之下,其實都有「降低整體社會成本」、「減少浪費」的特性,是十分聰明與合理的的作法。神判法、拍賣妻子、迷信禁忌規範、神職人員的詛咒、對雞下毒解決爭端、對害蟲的審判、雇人決鬥來贏得審判,若將其各自的施行細節與案例成效認真地研讀統計之後,便會發現許多我們現代人對過去的嘲諷(也就是本書書名中會令人乍聽之下發出 WTF 的驚訝),其實一點都不公平。
然而,雖然我覺得本書帶給我不少有用的新知識,也很喜歡這本書;不過或許是我個人的閱讀脾胃吧,我並不喜歡作者的書寫方式,將整部作品的內容搞成「劇情片」的方式進行。本書像是在講述一則長篇小說一樣,由作者本人作為主角,帶領一大群人去參觀某家博物館,然後和當中的團員們插科打諢一番來推動對白的進行。我並不在意一本知識性的書籍用詞輕挑,但畢竟是有傳達硬核學問的 Non-Fiction,當中還要夾雜很長篇幅的「刻板角色」的「刻板交流」,總是讓我覺得效率很差。(是的,這也是先前我讀那本《考古偵探》的同意感想……)當我想再回頭翻查先前本書曾經談過的主題,我會發現「非常難找」,因為那些資訊與探討的文句,全都散落在那堆沒什麼意思的虛假情節鏡頭當中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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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本書前面兩章的編輯方面有非常嚴重的失職︰文章中莫名其妙地出現了「右括號)」,代表本書的前兩章並沒有作完校對便付印。而第七章關於「害蟲審判」裡,本書的譯者似乎沒有搞清「異教(Pagan)」和「異端(Heresy)」兩者的差異而處處混用。照本書的討論來看,歐洲中古時期的「異端」(即本書所統稱的「瓦勒度派(Vaudois、Waldenses)」勢力成長,而他們也自稱為基督教信仰,因此天主教會要對這群內部的怙群之馬的「異端」來開刀。至於要去對付所謂的「異教」,那就屬於發動聖戰去攻打外部的穆斯林的行為了。兩者區分非常明顯。
可以一讀的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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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閱讀中的筆記︰
1. 神判法的效用
現代人每每講到「神判法」,總是帶著優越的態度來看待中古時代司法系統的愚蠢與粗糙(連紅鬍子腓特烈也嘲諷過)。但按作者的引述得知,這種歐洲各地曾實施過三百年的 Iudicia Dei,在統計上的成功率(也就是受控者接受測試後,安全地通過火與水的折磨)居然高達九成!如果我們不相信中古歐洲人種是無敵鐵金剛、也不認為神父們都是白痴到不會燒鐵煮湯灌水,那麼合理的解釋便是︰這種「不向群眾公開(僅神父、嫌犯、檢察官能夠在場)」的判決,其實是由神父本人扮演法官的角色而加以操控的。
以當代的技術水準與社會狀態而言,神判法確實是好制度。我必須收斂自己先前的態度了……
現代人每每講到「神判法」,總是帶著優越的態度來看待中古時代司法系統的愚蠢與粗糙(連紅鬍子腓特烈也嘲諷過)。但按作者的引述得知,這種歐洲各地曾實施過三百年的 Iudicia Dei,在統計上的成功率(也就是受控者接受測試後,安全地通過火與水的折磨)居然高達九成!如果我們不相信中古歐洲人種是無敵鐵金剛、也不認為神父們都是白痴到不會燒鐵煮湯灌水,那麼合理的解釋便是︰這種「不向群眾公開(僅神父、嫌犯、檢察官能夠在場)」的判決,其實是由神父本人扮演法官的角色而加以操控的。
以當代的技術水準與社會狀態而言,神判法確實是好制度。我必須收斂自己先前的態度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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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拍賣老婆 = 尊重女性
18 到 19 世紀,英國有「拍賣老婆」的行為。而出乎意料地,在經濟學者的眼中,這才是真正「尊重女性」的好習俗。
由於歐洲自古以來的法律規定,女人並沒有獨立的財產權。出嫁之前,財產屬於父親;出嫁之後,財產屬於丈夫(所以同一時代的伊斯蘭世界在相較之下有多麼地「先進」了……)。那麼,要是這對夫妻後來相處得非常不愉快,要怎麼辦呢?離婚?雖然在工業革命之後,有許多女性可以在出工作,但女人的薪資比同職位的男人更低,經濟上不容易養活自己。更何況,天下男人都是一樣的,再怎麼成天抱怨,要白白放棄掉妻子與其國家法律保障的好處,在心理上怎麼都不會太甘願。
生命會自行找到出路。因此英國民間便出現了這麼一種絕妙的習俗︰拍賣妻子,在三方(妻子、原丈夫、新丈夫)全都同意的狀況下,完成這筆大家都開心的經濟行為。對妻子而言,她可以愉快地離婚,不用淪落街頭,而且又可以有另一個她所喜歡的人作為新的伴侶。對原丈夫而言,他也可以擺脫婚姻帶來的痛苦,又能夠從競標中獲得金錢上的補償。對新丈夫而言(通常是隔壁的老王、或沒交際能力與充沛時間金錢的宅宅),可以更有效率地獲得一個現成的老婆。
不過,邊際條件是會改變的。一當英國法律明文保障女性個人擁有獨立與完整的產權之後,不需要道德家的干涉,「拍賣老婆」的活動就逐漸淡出了人們的視野之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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